請尊重我自主的決定! 等等,那你知道自主是甚麼嗎? ──Gegernald Dworking談自主在語言中不同的使用方式
要是父母在你大學填志願表的時候,插手你的選擇,把哲學和純理論相關的學系全部劃掉,理由是:這對你將來的人生沒有用。那你會怎麼想? 也許你會覺得他們侵犯到了你的某個重要的部分,身為一個能根據自己的意志做選擇的重要部分,也就是你的自主性。 問題是自主性是甚麼樣的特性?怎樣的情況又算是侵犯到你的自主? 在考慮之前,我們可以先區分自主的行為和自主性等等的語言使用,有助於我們了解自主這個概念的不同面向。 自主的語言使用 自主在政治哲學與法律中,有時指一個人自主的意思是指: 一個人必須把自己當成決定相信甚麼以及權衡行動理由的重要性的最終決定者。 由於自己是最終決定者而非他人,因此造成事情的後果也由自己要負責,這是我想在法律上談人事自主的意義,一個自主的人可以為自己負責任。 因此也比較好理解為何康德會爭論說:自主是自由與責任的結合,是個人屈服於自己訂立的規則。 一個自主的人基於定義,並非受制於別人。 我是自主的若且為若我用規則約束我自己,且沒有人約束我。 然而這樣的想法卻不一定合理,也許我們的合理決定倚靠的並非自己所訂立的原則,而是當下根據經驗還有直覺共同做出的判斷。或許在考慮事情當下的感知比原則更為重要,這也是為甚麼有人會注重培養自己的性情,讓自己做個勇敢、正直的人,在有壓力、受壓迫等非正常情況或者在一般遵從自己的認為正確的意志,而非被利益拐騙而做出的決定。 自主的行動意味著:我以會被一個自由且平等的理性個人所同意的那般行動。 自由的意思是我擁有發展自己的價值觀,以及正義觀念的能力,但這是否預設了這種自由觀與正義觀念不受國家社會所灌輸你的規範所影響,這就不確定了。正義觀是比如說刑罰正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等應報式的刑罰正義。又或者是採納稅收最後是補助誰的分配正義。等等,對於不同正義範疇的不同正義立場。同樣的,這種能力使否要能擺脫社會與國家的影響,也有待商榷。平等則是說每個人發展出來的價值與正義觀都具有相同的證成效力,也就是在討論或保護的時候具有一樣的道德或政治正當性,去追求、維護、討論自己的價值與正義觀。(平等這部分的解釋我不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