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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最強的反對同性婚姻的觀點與回覆

公共利益的反對同性婚姻觀點: Finnis同性婚姻與公共利益(比方說生育小孩)無關,主張這些同性婚姻的人由於讓同性婚姻這種無法保障國家未來維持的公共利益的婚姻模式,可以獲得跟異性婚姻一樣的法律保障,諸如財產重分配所獲得的稅務減免、夫妻可享有較高額的借貸、死後的財產分配更受到法律的保障、可以領養小孩,傷害了他們在公共決策應該維持公平的對國家貢獻,才能獲得同等的保障的腳色。 Macedo 的回應: 同性婚姻也能實現異性婚姻的價值 Carvino的觀點:婚姻在人類價值的關係:婚姻使得兩個個體在得利與免除人生負擔上上獲得法律上「優先的第一人」的地位。即便同性婚姻者不能性交、繁衍、或者他們不能或選擇不選擇擁有小孩, 排除同性能結婚都是一種不平等。 Gallagher弱化的Finnis的主張:同性婚姻不因造成的結果不同而造成差別對待,而是同性婚姻本身就是一種宣稱「他們跟一男一女的婚姻一樣」這個謊言 並且強調婚姻的主要功能是在保護小孩,而常的夫妻具有保護小孩的功能,而同性婚姻沒有。 Girlris認為同性婚姻曲解了婚姻的意義,同性婚姻主張的是"革新性觀點",而異性婚姻主張的是"夫妻之間的美好婚姻"觀點。 革新性觀點主張婚姻建立在兩人的情感連結上,但Girlris認為這樣的情感結構容易瓦解,缺發養育小的穩定性,Grilrsi認為這太容易拆散。 在夫妻之間的美好婚姻觀點下婚姻是"繁衍和家庭生活的",之中的男人與女人透過物理上與心理上的結為一體,透過性交來連結。這樣的關係是基礎的人類價值,而非單單是 girlris可以回應:至少他的婚姻理論不需要假設異性之間的性交是最高等的性交模式,而同性戀僅僅只是觸摸或是身體上的接觸。 我的看法:但我們可以退一步想個問題,婚姻能確保生小孩就一定好嗎,已結婚的有17%後悔生小孩,已生一胎的不想再生小孩。異性婚姻不一定能保護小孩、生小孩對個人也不見的是理性的決定,尤其是同性戀的離婚率在2%~21%左右,而且有領養小孩就有或許可以提高家庭的保障功能,而荷蘭有24%領養率,比起異性戀婚姻大多數都在13~70%更穩定,要說異性戀婚姻比較能保障小孩恐怕反而是需要舉證能夠保護小孩的一方。  看起來最有力的婚姻應該是強有力地的物理與心理上的透過性交

請尊重我自主的決定! 等等,那你知道自主是甚麼嗎? ──Gegernald Dworking談自主在語言中不同的使用方式

     要是父母在你大學填志願表的時候,插手你的選擇,把哲學和純理論相關的學系全部劃掉,理由是:這對你將來的人生沒有用。那你會怎麼想? 也許你會覺得他們侵犯到了你的某個重要的部分,身為一個能根據自己的意志做選擇的重要部分,也就是你的自主性。      問題是自主性是甚麼樣的特性?怎樣的情況又算是侵犯到你的自主? 在考慮之前,我們可以先區分自主的行為和自主性等等的語言使用,有助於我們了解自主這個概念的不同面向。 自主的語言使用 自主在政治哲學與法律中,有時指一個人自主的意思是指: 一個人必須把自己當成決定相信甚麼以及權衡行動理由的重要性的最終決定者。 由於自己是最終決定者而非他人,因此造成事情的後果也由自己要負責,這是我想在法律上談人事自主的意義,一個自主的人可以為自己負責任。 因此也比較好理解為何康德會爭論說:自主是自由與責任的結合,是個人屈服於自己訂立的規則。 一個自主的人基於定義,並非受制於別人。 我是自主的若且為若我用規則約束我自己,且沒有人約束我。 然而這樣的想法卻不一定合理,也許我們的合理決定倚靠的並非自己所訂立的原則,而是當下根據經驗還有直覺共同做出的判斷。或許在考慮事情當下的感知比原則更為重要,這也是為甚麼有人會注重培養自己的性情,讓自己做個勇敢、正直的人,在有壓力、受壓迫等非正常情況或者在一般遵從自己的認為正確的意志,而非被利益拐騙而做出的決定。 自主的行動意味著:我以會被一個自由且平等的理性個人所同意的那般行動。      自由的意思是我擁有發展自己的價值觀,以及正義觀念的能力,但這是否預設了這種自由觀與正義觀念不受國家社會所灌輸你的規範所影響,這就不確定了。正義觀是比如說刑罰正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等應報式的刑罰正義。又或者是採納稅收最後是補助誰的分配正義。等等,對於不同正義範疇的不同正義立場。同樣的,這種能力使否要能擺脫社會與國家的影響,也有待商榷。平等則是說每個人發展出來的價值與正義觀都具有相同的證成效力,也就是在討論或保護的時候具有一樣的道德或政治正當性,去追求、維護、討論自己的價值與正義觀。(平等這部分的解釋我不太確定) 我並且只有我是為我所做的決定負責,那麼我是在這個意義下的自主的。  

柯文哲、責任、道德運氣、活摘器官的寫作方向建議

甚麼是道德運氣 道德運氣是在談一種現象,一些不受我們控制的環境因素所造成我們的行為後果的不同,會影響我們的對於一個人該負甚麼責任與是否該被譴責的道德判斷。稱作道德運氣在Nagle舉的例子:假設兩位闖紅燈的駕駛在心理他們可控制的層面上都一樣,都是違規紅燈右轉而沒有看右邊的行人道是否有人過馬路,其中一位A駕駛右轉後沒撞到人,另一位駕駛B右轉後撞到一位過馬路的老太太。 而當中我們對於駕駛B,似乎有著其行為負更多道德責任以及更該被譴責直覺,但是這兩個駕駛他們所能掌控的因素都一樣,老太太會不會過馬路是他們所不能掌控的,但是卻會影響到我們對於他的道德評價。 也許道德哲學家對於道德運氣使否會實際上影響一個人真真的該負的道德責任,又或者純粹是我們直覺上的小小錯誤,其實受到道德運氣影響的不同案例,如康德所想一般在其可控制因素不變的情形下都不應該對其有不同的道德責任與可譴責程度上的變化。 柯文哲語活摘器官之間的關聯 柯文哲不論其是否知道其教導葉克膜手術有可能被拿去用來活摘器官,又或者他有意圖或直接進行、支持活摘器官,如果事實上葉克膜技術的確被拿去活摘器官,那麼在因果上扮演了造成了不好的後果的角色,可能會有道德運氣影響到其是否該為傳遞葉克膜知識副上道德責任或者變得值得被譴責。如果事實上葉克膜技術沒有對活摘器官有幫助,那麼則無道德運氣的問題。(編輯過:之前沒考慮到葉克膜可能不被拿來活摘器官,固修改) 假設事實上葉克膜技術真的有助於活摘器官 排除掉柯文哲明確知道自己的技術會被拿去做器官活摘的狀況,其他的狀況都有道德運氣的成分在其所作的行為之中,並在柯文哲是否該負擔道德責任扮演腳色。 當然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形下,考慮那些當事人在動機判斷上完全沒犯錯的例子,比如說在列車急速行駛不能剎車的狀況,突然有人在駕駛的視野盲區衝出來撞上列車。我們直覺上似乎不會認為這位列車長要負責。 寫作該主題的方向 因此若要產生篇柯文哲的技術被拿去活摘器官的案例其中道德運氣扮演的角色的文章,我認為有三種寫作方向: 如果事實上葉克膜技術無助於活摘器官 1.柯文哲於活摘器官的惡行並不扮演因果上的角色,連因果上的原因都不算,更難以追究其責任,那麼柯文哲則不用負責或該因此被譴責。 如果事實上葉克膜技術有助於活摘器官 2…完全充分考量對於柯文哲以及台大醫療團隊參與